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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章 追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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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大宝抱着小狗笑弯了眼,说道,“娘,我喜欢,咱们给它起个名字吧。”

陈阿福道,“就叫追风吧,追着风跑,多快。”

外面的雨已经停了,房檐边还不停地往下滴着雨滴,院子里落满了树叶。陈阿福把院子扫了,带着大宝去老院子吃早饭,大宝把追风也抱了过去。

陈名笑道,“先还跟你大伯说,他家的狗生了小崽就要一条过来,没想到金宝还有本事先弄来一条。”

阿禄道,“大伯家的狗生了崽,咱家还是要一条,看咱们这边的院子。”

陈阿福看小狗的样子,也有些发愣,这么高傲又威严的狗她还是第一次看见,绝对不是哈士奇。又仔细看了看它,心里便有了些了然。猜测它或许有狗的血统,但已经不知道是几分之一了。

她先有些害怕,又想它才几个月大,有啥怕的。金燕子能够把它弄来,对它就有把握。否则自己挂了,金燕子也得不了好。想着再仔细观察观察,能把它驯化就留着,实在不行就让金燕子再把它吊回深山,反正它还小。

她走过去蹲下看着它,小狗的警戒居然一下子放松下来,在喉咙里呜咽两声,伸出舌头舔她的手,眼睛里露出的是无限依恋。

陈阿福当然知道自己没有这个魅力,八成是她身上的燕沉香特殊香味的功劳。人闻不出来,但嗅觉特别灵敏的动物却能闻出来。

她在七七和灰灰身上就发现了这个端倪,它们两个其实更亲近她。只不过大宝喜欢去遛它们,它们玩的时候才跟大宝走的近。若平时陈阿福和陈大宝都坐在那里,它们两个几乎都是围着陈阿福转。

王氏笑道,“阿禄喜欢,咱就再养一条。”

而且,七七和灰灰特别喜欢吃自家的饭,肯定是水质的关系。她家水缸里放着燕沉香的木头渣渣,烧出来的水和煮出来的饭菜就没有人说不香的。

有了这两个好处,或许也能让这个小东西心甘情愿地守护自家。

想到这里,陈阿福把小狗抱起来说,“这是大宝哥哥,不许对他凶。”然后,又把小狗放进大宝的怀里。

小狗果真老实下来,又在大宝身上闻闻,伸出舌头舔舔他的手,像是认主一样。

真是聪明的小家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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