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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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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朝夕苦着脸道:“难道我只能是两三年一遇的苦命?”

纳兰怀瑜调侃道:“人生长不过百年,三年一遇的武学天才,意味着百年江湖,怎么都算名列前茅的大宗师了,如果江湖再像前十年那般宗师一大茬一大茬的死人,说不定你甚至有望跻身天下前二十,很了不得。”

陈朝夕嗓门最大,酒品最差,才两三杯下肚就开始忘乎所以,言语之中满是身为生气楼得意高徒的桀骜自负,根本懒得遮掩,好在应该是的嘴软,这次好歹没怎么贬低东越剑池,只是一味为自己和师父大肆鼓吹,纳兰怀瑜似乎习惯了这小子的信口开河,估计能够活着从剑冢走出来的女子心都大,根本不去阻拦。只有孟青华时不时流『露』出无奈神『色』,对于那位年纪比自己小两轮的大师兄,喜欢把话说太满的作风,古稀老人至今仍是难以消受。

不过话说回来,能够让陈朝夕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人,如此发自肺腑的敬重推崇,那位生气楼坐头把交椅的竺姓剑客,想必确有过人之处。

当然,能够让堂堂孟青华在这一大把岁数,还心甘情愿低头拜师的人物,若是个庸碌之辈反而才是咄咄怪事。

陈朝夕一手持银壶给自己倒酒,打了个酒嗝,一手拍胸脯豪气干云道:“我师父收徒四人,其中小孟师弟剑术最高,岁数最高,为何还要喊我大师兄?说出来不怕吓到你们!我师父说他老人家收弟子,宁缺毋滥,且只以天资高低来按资排辈,而我陈朝夕,天赋之高,根骨之高,师父说是这个”

陈朝夕伸出大拇指,点了点自己,“百年一遇!”

徐宝藻是富贵门庭里走出的女子,今天依然大开眼界,且不说餐桌上的那些个大器,只说酒杯碟盏这样的精巧小物,都极为用心,五彩官窑层层见喜的小菜碟子,水磨镶银的象牙筷子,童子斗鸡的粉彩酒杯,杯底刻着东越皇室的御制诗。

漆木碗一器,雕镂精细,深赤『色』,碗底有“沆瀣同瓯”四正书阳文,浓金填抹,古『色』古香。

姜秀卿雍容大方,纳兰怀瑜天然妩媚,各有千秋。

只不过乍看像是前者出自春秋豪阀,纳兰怀瑜像是小户人家里走出的女子,实则恰恰相反,姜秀卿出身平平,算不得书香门第,反倒是纳兰怀瑜,所在家族是春秋之中名动文坛的翰林世家,祖上四代人皆是翰林,其父文武兼备,不但贵为一部侍郎,而且在江湖上闯出偌大名号,所以被尊称为“剑侍郎”,纳兰怀瑜自幼师从剑道名师,天资卓绝,剑术成就一日千里,风光无限,享誉春秋九国,直到她进入吴家剑冢,从此泥牛入海杳无音信。

纳兰怀瑜再一次出现在江湖,便是吴家剑冢那场惊动中原的百剑百骑齐赴凉,第二场凉莽大战,怀阳关一役,八十骑担任游弩手,出城传递谍报,短短半旬之间,吴家剑士战死半数,元气大伤,加上之前早早离开西北边陲返回中原故乡的二十余骑,原本实力堪称一座顶尖宗门的外姓人剑冢百剑,就此支离破碎,不成气候。

宋正意忍俊不禁,欲言又止,憋得厉害。

宋正心笑容敷衍,其妻姜秀卿笑意恬淡,眼神清澈,坐姿风雅,挑不出丝毫纰漏。

纳兰怀瑜终于受不了这个小兔崽子的丢人现眼,“才喝了半斤马『尿』就管不住嘴了?还百年一遇呢,你把李淳罡、邓太阿、翠花这些实打实的陆地剑仙当成什么了?”

陈朝夕气势稍挫,死皮赖脸道:“纳兰小姨,那我总该算十年五年一遇吧?”

纳兰怀瑜不客气道:“太白剑宗的陈天元,南海观音宗的年轻宗主,剑术不都比你强?”

不曾想在竺煌等人的率领下,野心勃勃地在天下腰膂之地的青州,在春神湖上创立了以剑开宗的生气楼,矛头隐隐约约指向“本家”吴氏剑冢,当然还有恰逢“家道衰落”的东越剑池,以及那座以“铸剑甲天下”成功屹立武林之巅的幽燕山庄,只不过吴家剑冢拥有“八百年来剑侍第一人”的女子剑仙翠花坐镇,在外人看来,除非那个姓竺的丧心病狂,才会跟剑冢死磕到底。

主桌主位上自然是剑池名义上的宗主李懿白,左手边是老宗主宋念卿嫡长子宋正心。其妻姜秀卿,和老宗主庶子宋正意。右手边则是剑池着名的铸剑大家郑景德郑景阳兄弟,是与宋念卿柴青山两代宗主属于一个辈分的剑池元老。

代表春神湖生气楼的纳兰怀瑜、陈朝夕和孟青华三人,并肩而坐。

韦高巍和王辅谧两人也被李懿白邀请到这张酒桌上,都由衷感到与有荣焉。

另一张桌上,气氛远没有前者那般凝重微妙,宋正心姜秀卿的一双儿女宋庭鹭宋婷月,都比较『性』格外向,加上刘婉清,叶妍,叶庚,魏小霜,宋仙湖,以及徐凤年徐宝藻这对毫无存在感的“公子丫鬟”,众人吃喝显得都十分自在随意,没半点刀光剑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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