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章 可有此事
县太爷姓林,他坐在堂上,问:“方才谁击得鼓?有何冤情?可有里正文书?”
宋惊芸上前一步,“民女宋惊芸,回禀大人,无冤情,无文书。”
林县令老脸一垮,身旁的人道:“大胆!”
宋惊芸抬眼看了看林县令,对方已经长了白发,因为处理了一上午的公事面露疲惫,可并没有因为她方才的话悖然大怒。
或许,是个好官。
宋惊芸和宋二湖险些被那些花里胡哨的糖人、花灯、小伞迷得忘了正事,还好有宁阿婶和宁阿叔在一旁督促着。
“到了。”
牛车停下。
宁阿叔揪着刘麻子的耳朵站在门前,对宋惊芸道:“芸丫头,去敲鼓。”
“咚——咚——咚——”
宋惊芸道:“民女却无冤情,还请大人听民女细细道来。”
林县令沉吟片刻,捋着胡子道:“讲。”
鼓声震耳欲聋,一串急促的脚步开门而来。
为首的佩刀衙役问:“何人击鼓?”
宋惊芸放下鼓槌,“民女宋惊芸。”
接下来就是一阵忙碌,县太爷换了官服,衙役们立在两旁,随着一声升堂变得热闹起来。
此时,外面已经围了一圈看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