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三章 郑观音(四)
血债血偿。
……。
次日一早。
李沐便去向郑观音请安。
为人子,自然得晨昏定省。
郑观音道:“你是个好孩子。这么小便有了如此成就,为娘的很欣慰。为娘老了,我的生命,其实在二十八岁那年,就已经结束了。只是不忍心你这三个姐姐无父无母,才苟活至今。沐儿啊,今后你要好生看护你三个姐姐。”
“孩儿谨记,母亲放心,孩儿绝不会让姐姐们受人欺负,而且,父亲与各位兄长的仇,孩儿也会记在心里。”
郑观音闻言,悚然而惊,她尖声叫道道:“不可。家中十一年没有男丁了,你可千万不可莽撞,否则让为娘如何去见先王啊。”
“母亲放心,孩儿会小心从事。”
“不行。你什么也别做,就这么安稳过日子吧,等你长大成人,为先王留下子嗣,也不致使先王没有了香火享用。”
郑观音试探着向李沐提出,打算接管王府事务。
按律,王府是需要朝廷安排长史、司马等职官的。
郑观音是真怕了,十一年前的那一幕不断地浮现在她眼前。
李沐为了不让郑观音担惊受怕,应道:“孩儿听母亲的。”
郑观音这才松了口气道:“如今家里就你一个男丁,为娘的只盼你早些长大成人,为先王开枝散叶,承嗣香火,为娘的也能子孙绕膝,享天伦之乐。”
李沐低头应道:“必能遂母亲心愿。”
可心里,已经却打定主意。